我们的服务
在行政程序中处理不当的行政行为,会危及后续的抗辩。我们在国家级和地方级机构的各层级程序中代理客户,从首次答复直至行政救济途径穷尽。
服务内容
我们在一切行政程序中代理客户。
- 国家级和地方级机构程序
- 行政复议
- 请愿权申请
- 问询答复
- 行政处罚程序
何时该找我们
收到行政问询或指控书,答复期限很短。
机构对申请不予答复,沉默本身已经产生法律效果。
作出了不利的行政行为,需要判断可以提起哪些救济、期限为何。
程序因主管机构未作说明的某项要件停滞数月。
在起诉之前,把行政程序阶段走扎实,以免自断论据。
客户收益
- 辩护从第一份书面材料就开始搭建。 法院审查的是当初向主管机构主张过什么,而不是事后才想到什么。
- 在期限内以正确的方式提起救济。 救济途径选错,行政行为即告确定。
- 把行政机关的沉默用在自己一方。 沉默具有法律效果,无人主张则归于丧失。
